先照正面。

再照背面。(那個是誰,好像脖子斷掉?)

今天在杉林溪走了一整天,早上行程坐車玩耍,下午則是鍛鍊腳力。小妹堅定的跟著阿公走了三公里左右,包括一公里的步道,有時階梯高度比她的小腿還高,她照樣抬高雙腿往上爬,不停也不要人抱,「我覺得腳很酸很累,但是我還是要自己走。」個性老實耿直的小妹,博得爬山大王的美名。

大妹一路耍寶鬼混,走的時間和被抱的時間差不多,但是中午把一整碗公的竹筍湯一掃而空,晚上又再接再厲,爭得竹筍大王的封號。

而小夜一會說她是吃肉大王,一會說是吃魚大王,我只好哀怨的接口,「妳們是這個大王,又是那個大王……那我是負責妳們撿剩了的項目的大王啦。」
所以結論,我是廚餘大王。(無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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